党委各部(委)、各分党委(党工委、总支),各院(部)、处及有关单位: 为确保各单位按计划、高质量完成2008年工作,促进学校事业快速发展,请各单位根据学校工作要点,认真制定本单位的工作计划(学院、机关与直属单位、离退休等党政合一的单位可合并报计划),并于2008年3月7日以前,以纸质和电子版的形式报送到党、校办(纸质材料须有单位负责人签字和单位公章,电子版材料通过办公自动化系统报送到党、校办吕青老师个人邮箱)。
特此通知
党委办公室 校长办公室 2008年2月27日
(联系人: 吕 青 电 话: 826682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