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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党委组织学习《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

发布日期:2010-12-10  浏览量:


为全面学习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12月8日下午,校党委书记王建华召集党委系统部门负责人进行集体学习,党委副书记王小力,副校长宋晓平参加了集体学习。王建华书记针对《条例》的修订原则及重点内容进行了讲解,要求党委系统要深入领会、准确把握《条例》的精神实质,充分认识贯彻落实《条例》的重要意义,同时对全校各级党组织迅速开展学习贯彻《条例》精神作了部署和要求。

王建华书记提出,中央新颁布的《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贯彻了中央对高校党的工作的新要求,体现了党的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的新成果,吸收了高校党的建设的新经验,是高校党的工作必须遵循的基本规章。《条例》进一步明确了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和民主集中制的工作机制;明确规定了学院党政联席会制度;充实了党的基层组织的职能。《条例》的颁布和实施,对于进一步推进学校党建工作科学化、民主化和制度化,保证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的贯彻执行,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以及进一步完善学校管理运行机制和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王建华书记指出,中央要求贯彻落实新条例是高校党委今后一个时期的主要任务。学校各级党组织、全体共产党员及教职工都要认真学习领会条例精神实质和规定要求。

王建华书记要求,当前最重要的任务是要扎扎实实、原原本本、逐条逐句地学习新条例。首先要通过中心组学习、举办学习培训研修班等形式,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党务工作人员、共产党员及全体教职工深入学习,重点抓好学校党政领导、学院党政负责人、党支部书记的学习培训。第二、党委相关部门要先行深入学习,各基层党组织要结合学校发展实际,结合创先争优等活动,在深入学习的基础上,贯彻落实条例要求,调整相关工作规范,加强学校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促进基层学术和行政组织建设,为学校科学发展提供组织保障。第三,各相关部门要对近几年学校党委出台相关文件梳理,结合学习条例要求,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把结合学校实际贯彻落实条例用制度形式巩固和坚持下来。

为贯彻落实学校党委12月8日集体学习会议要求,12月9日,校党委副书记王小力主持召开“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对新条例进行了集体学习,对全校的学习活动提出具体要求。王小力副书记提出,《条例》是推进高校党建工作的科学化进程、提高高校党建工作水平的重要的纲领性文件。强调一要在党委各部门,包括机关、附属单位、大学生党委、学工部等部门要先学一步,以保证党委部门的同志能够有力开展宣讲教育工作。二要在学校的全党、包括党外都要开展对《条例》的学习,深刻理解《条例》的重要意义,对《条例》的精神吃准吃透;三要大力宣传,严格贯彻执行《条例》中的各项规定,全面提升学校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各基层党支部要把学习贯彻《条例》与自身教学科研和党政管理工作结合起来,与当前开展的创先争优活动结合起来,与推进本单位和学校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结合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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