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充分发挥信息工作对外宣传和提升学校声誉的重要作用,强化信息工作对学校改革、发展和稳定的推动功能,促进信息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学校信息工作的基本任务
(一)向教育部、陕西省委教育工委、陕西省教育厅等上级部门及时、准确地报送学校特色、重要信息;
(二)根据学校安排,围绕学校中心工作,组织上报信息稿件,开展调查研究,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
第二章 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三条 学校信息工作的牵头单位为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主要职责为信息撰写、编辑、审核、上报、存档及发布工作,并负责全校信息员队伍的培训和考核等工作。
第四条 各单位应安排1名负责人主管信息工作,主要负责本单位上报信息的审核和签发;设兼职信息员1名,负责信息采集及稿件撰写等工作;根据工作需要,可另设兼职统计员1名,主要负责本单位数据统计、上报等相关工作。
第三章 主要内容
第五条 综合调研类信息
1.与学校全局工作关系密切和亟待解决并具有典型性、倾向性和苗头性问题开展信息调研的材料;
2.就领导关注和社会关心的教育热点问题开展信息调研的材料;
3.专家学者对国家重大战略问题的分析研究报告和重要参考价值的建议类信息。
第六条 经验做法类信息
1.学校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教育部重大决策的情况;
2.学校推进各项重大改革、实施重大教育工程具体措施、进展及成效;
3.学校教学、科研、管理、育人、招生就业等方面工作亮点与特色经验(重点);
4.学校在观念创新、制度创新等方面的独特做法(重点)。
第七条 思想动态类信息
1.师生对重大国际国内时事的反响;
2.开学师生思想动态反映;
3.高校师生思想政治状况年度滚动调查结果;
4.针对待定事件或特殊时段调查了解师生思想动态情况。
第八条 日常动态类信息
1.党和国家领导人、省部级领导等重要人物进行考察、调研、访问情况等;
2.中央领导批示及落实情况;
3.社会重大资金捐赠情况;
4.知名专家病危、遇险、逝世情况;
5.重大科技发明,重大国内外会议及学校获得重大国内外荣誉情况;
6.年度工作计划要点及年度工作总结。
第九条 紧急重大情况、突发事件类信息
1.师生重大伤亡,遇险及刑事治安案件;
2.师生集体上访、游行等重大群体性事件;
3.师生反动言行及其它影响校园稳定事端;
4.重大灾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5.事关学校生存发展、社会声誉的重大危机事件。
第四章 基本要求
第十条 各单位报送的信息应包含以下内容:标题、单位、主要内容、撰稿人及联系方式、撰写时间,纸质版信息稿件应有负责人签字及单位公章。
第十一条 信息报送程序与报送渠道
(一)对于常规及日常信息(包括综合调研类信息、经验做法类信息、思想动态类信息、日常动态类信息),各单位信息员首先进行信息的采集、撰写,稿件经所在单位信息工作负责人审核、签字后,分别将电子版和纸质版报送至党、校办信息室(邮箱:dbc@mail.xjtu.edu.cn),具体流程详见附件1。
(二)对于紧急重大情况、突发事件类信息,各单位必须严格遵守“即发即报”制度。在发现事件苗头或事件发生后,相关单位应立即通过电话告知主管校领导,党、校办负责人,党、校办信息室负责人及学校24小时值班室,同时在30分钟内将电子版和纸质版信息(所在单位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报送党、校办信息室,具体流程详见附件2。
(三)涉密信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上报。
第五章 考核与奖惩
第十二条 学校定期通报信息工作情况。
第十三条 学校采用积分制办法对各部门信息报送工作进行统计,具体计分方法如下(紧急重大情况、突发事件类信息不计分):
(一)每报送一篇信息计1分;
(二)报送信息被学校信息通报采用另计2分/篇;
(三)报送信息被校领导批示另计3分/篇;
(四)报送信息被学校采用并向上级部门报送另计2分/篇;
(五)报送信息被上级部门采纳或门户网站发布另计5分/篇;
(六)报送信息被学校上级部门批示另计10分/篇。
第十四条 学校每年召开信息工作总结表彰大会,对信息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根据《关于加强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交党办发〔2009〕7号),信息工作业绩将作为考核学校部处工作的指标,被教育部正式采用的信息和调研报告,将作为职员职级晋升的重要依据。
第十六条 对紧急重大情况、突发事件类信息迟报、漏报、瞒报、谎报的,将追究相关单位及负责人责任。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五条 本办法由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西安交通大学
二○一○年七月二日